上海喜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审批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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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15MA1H89EP6N瞿**
张毅彬**市**区
合庆镇瑞庆路528号1幢乙号2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实验室建设项目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M73-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市**区 合庆镇瑞庆路528号1幢乙号2层
经度:121.69932 纬度: 31.2433****环境局
2025-01-21
沪浦环保许评〔2025〕16号
100
20****
****0115MA1H89EP6N****
****0115MA1H89EP6N**为康****公司
913********763007472025-03-15
2025-03-242025-04-18
2025-05-162025-06-13
https://e2.****.cn:8081/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236DCEB7D17C4ED89279FBFE40E5E35A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业园区瑞庆路528号1幢乙号2层提供环境领域的专业检测服务,包括水质检测、初级生产力检测、底泥检测等。现状是租赁**市**区合庆镇瑞庆路528号1幢乙号2****实验室,租赁建筑面积424.99m2;提供环境领域的专业检测服务,包括水质检测、初级生产力检测、底泥检测等。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成后建成后主要提供环境领域的专业检测服务,包括水质检测、初级生产力检测、pH检测、底泥检测等,检测能力约208批/年。现状是建成后主要提供环境领域的专业检测服务,包括水质检测、初级生产力检测、pH检测、底泥检测等,检测能力约208批/年。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体实验工艺为样品风干分样、试剂配制、检测分析、出具报告,涉及化学反应,不涉及生物安全实验和转基因实验。现状是主体实验工艺为样品风干分样、试剂配制、检测分析、出具报告,涉及化学反应,不涉及生物安全实验和转基因实验。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打磨台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净化处理、燃烧废气经吸风装置收集、其他实验废气收集后经碱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硝酸雾、磷酸雾、氯化氢、丙酮、乙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附录A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氨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l和表2排放限值。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逸散,厂界处臭气浓度、氨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表4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表2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浓度限值。雨、污水须分流排放。实验废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加强对含重金属废液管理,纳管废水不得检出总铬、六价铬、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总镍。项目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昼夜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表l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应落实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现状是通风橱和电感耦合质谱仪为全封闭设备,内部安装吸风装置,实验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碱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打磨台侧面安装吸风装置,分样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上方安装吸风装置,燃烧废气直接进行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楼顶25m米高的1#排气筒达标排放。现状是雨污分流,后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全部收集后进入1个后道水槽,经pH、COD快速检测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所在建筑大楼现有排水管道,废水达标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现状是已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达到标准要求。现状是危险固废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采取了防泄漏、防渗等措施,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现状是已落实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应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治理。现状是已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日常的定期监测,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的台账记录,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采取防范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32 0.032 0 0 0.032 0.032
0 0.0073 0.0104 0 0 0.007 0.007
0 0.0001 0.00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6.8 46.8 0 0 46.8 46.8 /
0 0 0.0002 0 0 0 0 /
0 0.0001 0.0001 0 0 0 0 /
0 0 0.0001 0 0 0 0 /
0 0.0001 0.0002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废水集水池排放口 **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现状是雨污分流,后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全部收集后进入1个后道水槽,经pH、COD快速检测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所在建筑大楼现有排水管道,废水达标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监测点位:1#废水集水池排放口;监测因子:pH、CODCr、BOD5、SS、NH3-N、TN、TP、总铬、六价铬、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总镍;监测频次:每天采样4次;监测周期:采样2天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排气筒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附录A标准、**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和表2标准 现状是通风橱和电感耦合质谱仪为全封闭设备,内部安装吸风装置,实验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碱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打磨台侧面安装吸风装置,分样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上方安装吸风装置,燃烧废气直接进行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楼顶25m米高的1#排气筒达标排放。 监测点位:1#排气筒;监测因子:SO2、NOX、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丙酮、氨、臭气浓度;监测频次:SO2、NOX、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丙酮每天采样3次,氨、臭气浓度每天采样4次;监测周期:采样2天
2 四厂界无组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和表2标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和表4标准 / 监测点位:租赁车间四边界;监测因子:SO2、NOX、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监测频次:SO2、NOX、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每天采样3次,氨、臭气浓度每天采样4次;监测周期:采样2天
3 厂区内无组织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 监测点位:厂区内;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每天采样3次;监测周期:采样2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现状是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车间的建筑隔声,生产时门窗紧闭 监测点位:租赁车间四边界外1m;监测因子:等效声级(A声级);监测频次:昼间和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周期:监测2天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应落实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现状是已落实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应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治理。 现状是已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日常的定期监测,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的台账记录,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采取防范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打磨台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净化处理、燃烧废气经吸风装置收集、其他实验废气收集后经碱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硝酸雾、磷酸雾、氯化氢、丙酮、乙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附录A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氨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l和表2排放限值。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逸散,厂界处臭气浓度、氨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表4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表2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浓度限值。雨、污水须分流排放。实验废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加强对含重金属废液管理,纳管废水不得检出总铬、六价铬、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总镍。项目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昼夜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表l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应落实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应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治理。现状是通风橱和电感耦合质谱仪为全封闭设备,内部安装吸风装置,实验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碱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打磨台侧面安装吸风装置,分样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上方安装吸风装置,燃烧废气直接进行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楼顶25m米高的1#排气筒达标排放。现状是雨污分流,后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全部收集后进入1个后道水槽,经pH、COD快速检测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所在建筑大楼现有排水管道,废水达标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现状是已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达到标准要求。现状是危险固废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采取了防泄漏、防渗等措施,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现状是已落实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现状是已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日常的定期监测,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的台账记录,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采取防范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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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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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