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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文华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办艺函〔2025〕279号)要求,按照《第十八届文华奖评奖办法》,2025年6月12日,****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剧(节)目和评论文章进行了评审,并报厅领导研究决定,我****剧院创作京剧《团圆之后》、****剧院创作话剧《澜沧水长》、****公司创作杂技剧《野象谷》参评第十八届文华剧目奖;拟推荐****公司创作舞蹈《**有象》,****剧院有限公司、滇池学院创作舞蹈《大青树》,**民族歌舞团创作舞蹈《嘎尺﹒那洒》,**市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基地)创作小戏曲《吃不完》,**市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创作舞蹈《我是谁》参评第十八届文华节目奖;****学院方冠男撰写评论文章《技﹒艺﹒人:关于杂技剧〈聂耳的无声惊叹〉》、****协会张国忠撰写评论文章《民族舞蹈与时代精神结合的典范—舞剧〈幸福**〉当代价值探究》参评第十八届文华评论奖。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旅游厅艺术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旅游厅艺术处
通讯地址:**省**市滇池路678号
邮政编码:650302
联系电话:0871—****8324
电子邮箱:****@qq.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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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