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省盐****煤**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和环评内容公示如下:
****煤**位于**县城160°方向,直平距约9km处,地处**县盐井镇、豆沙关镇管辖境内。由于受生态红线、水源地影响,****煤**拆分为:南翼东段、南翼西段。**总面积12.5866km2,其中,南翼东段面积为5.8159km2,南翼西段面积为6.7707km2。
**范围地理坐标极值(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
东经 104°08′49.677″-104°23′17.237″,
北纬 28°00′49.561″-28°05′04.802″。
本次确定的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2.5866km2(南翼东段面积5.8159km2+部分南翼西段面积6.7707km2),含煤面积为10.2931 km2,其中达详查程度以上面积为8.2164km2,占规划**含煤面积的79.82%。满足编制**总体规划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煤炭**勘查开发秩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按照《煤炭**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第14号令)、****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能源局文件《****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炭**总体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能源煤炭〔2021〕69号)等文件精神,****特委托****编制此规划环评。
委托单位:****
评价单位:****
1、规划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百度.com/s/1TqUun2G45ZvY_-Z4a6-uJQ (百度更换为baidu)提取码: zee8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百度.com/s/1Aq5R9GW88ibIMKcXuKQqCA (百度更换为baidu)提取码: fmf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评价单位联系人:禹工,电话0871-****3180,邮箱:****@qq.com;委托单位:郑科长
3、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征求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单位和个人意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周边的居民。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邮箱:****@qq.com 电话:0871-****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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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