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西康高铁马鞍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6-16 10:36 至 2025-07-01 10:36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9042.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07****基地(0703) | 地块详细地址 | 柞****社区马鞍岭 | |||
| 经度 | 109.111090 | 纬度 | 33.69353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5-27 至 2025-06-12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汪健 | 单位联系电话 | 193****0913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郑彩洲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3****668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汪健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93****091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 | |||||
| 报告主要结论 | 西康高铁马鞍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编码:****)位于柞****社区马鞍岭,地块面积39042.0m2(合58.56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1109°,北纬:33.69353°。****社区林地,****工厂,****社区林地,****社区林地。项目地块原用途为柞****社区耕地(01)中的旱地(0103)588.0m2、林地(03)中的乔木林地(0301)31561.0m2和其他林地(0304)6844.0m2、其他土地(23)中的田坎(2303)49.0m2,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基地(0703)。 为保障西康高铁项目的顺利实施,2023年2月28日,****办公室出具《关于西康高铁项目征**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社区马鞍岭作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3月27日,****服务局出具《关于西康高铁马鞍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柞行审许发﹝2024﹞47号)同意建设西康高铁马鞍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该地块处于拟报批阶段,依据陕自然资发﹝2022﹞3****政府部门对土地的管理政策要求,**县****正在办理该项目用地报批手续。调查期间,地块内耕作活动已停止、地块正处于整平状态,且中间区域堆放碎石和活动板房。 通过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历史主要从事农业活动,当前和历史未开展过工矿活动,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有毒有害物质槽罐;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不存在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污染痕迹。 相邻地块主要为林地、****工厂,当前和历史未开展过工矿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有毒有害物质槽罐;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不存在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污染痕迹。 周围区域历史与周****社区居民区、林地、学校和乾佑河,当前和历史未开展过工矿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有毒有害物质槽罐;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不存在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污染痕迹。 我公司项目组于2025年5月29日~6月9日对地块、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关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调查阶段的基本判定条件的一阶段结束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调查结果汇总如下: 1.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综上,本项目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充分、全面。****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自然环境、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情况、土地权属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对潜在污染源进行了识别,经识别,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活动不存在污染影响,判断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我公司项目组于2025年5月27日~6月9日对地块、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历史及当前活动不存在污染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作为居****基地(0703)进行后续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