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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粤海中路2165号之2号商铺流标;
2、**市**区粤海中路2161****停车场流标;
公告期为2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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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