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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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1:25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58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北三环中路44号10号楼3层301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58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1.0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24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59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市西****门内大街160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59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1.0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23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0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师学思****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金宝街118****出版社204、205、206室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0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23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学

供应商地址:**市菱**路128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1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22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2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师学思****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金宝街118****出版社204、205、206室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2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21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3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学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100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3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20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4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培训中心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人民路1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4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19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5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培训中心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人民路1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5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18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6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278****广场首座506室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6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17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7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278****广场首座506室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7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16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8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市西****门内大街160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8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15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69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讯华图****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井岗镇长**路814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69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14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70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讯华图****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井岗镇长**路814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70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14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7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三环北路87号7层1-701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71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13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72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三环北路87号7层1-701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72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1.12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10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73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学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100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73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842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09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74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学院

供应商地址:**市洞**路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74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70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08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75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淼****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南路429****广场6幢A座702室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75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5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2025-06-16 11:07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76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学院

供应商地址:**市历山路36号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76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玮、孟宪军、袁之悦、季红梅、程三和、黄先有、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5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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