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审批
北京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名 称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索 引 号****
分 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总局
生成日期2025-06-10
文 号公告 2025年 第14号
主 题 词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总局
公告

公告 2025年 第14号
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推动再生**循环利用,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附表1要求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再生黑粉原料不能与其他种类的再生原料混装,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种类的再生原料。进口再生黑粉原料不允许散装,不同类别的再生黑粉原料应分类放置。

符合附表2要求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再生钢铁原料不能与其他种类的再生原料混装,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种类的再生原料,同一报关单下可以申报不同类别的再生钢铁原料。当不同类别的再生钢铁原料有独立包装或采取物理分隔措施,或在卸货时可以区分为不同类别的再生钢铁原料进行分类卸货,可以混装,但应分类放置。

二、锂离子电池****海关商品编号为****999996。****海关商品编号分别为****100010、****210010、****290010、****410010、****490030。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

三、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海关行业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确定是否符合附表1指标要求。

除放射****海关专门检验要求外,再生钢铁原料的检验首先采用感官检验,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附表2****海关行业技术规范进行检验。

四、进口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应符合本公告要求。海关发现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五、本公告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7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

2025年6月9日

****办公厅2025年6月10日印发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