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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2025年-2026学年) |
| 标段(包)编号 | ****/02 |
标段(包)名称 | ****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2025年-2026学年)二标段 |
发布时间:2025-06-16
****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2025至2026学年)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企业综合实力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有农药残留检测仪器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仪器采购发票、仪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有瘦肉精检测仪器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仪器采购发票、仪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有抗生素兽药残留检测仪器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仪器采购发票、仪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有鸡蛋药残留检测仪器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仪器采购发票、仪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有肉类水分检测仪检测仪器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仪器采购发票、仪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有食用油品质综合检测仪器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仪器采购发票、仪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评分项中,每一台仪器和对应的发票、仪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只能作为一项的评分依据,重复使用仅一项得分一次,不能重复多项计分。标书代写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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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冯运奇,031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