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司2025-2027年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运行维护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服务资****公司批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对公司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校准、运行工作,其中烟气连续监测系统61套、非甲烷总烃监测系统9套、空气监测站3个(SO2、NOX、PM2.5、PM10、VOCs等)、污水监测站房3个(COD、氨氮、PH、水中油等)、氨逃逸1台;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办法》、《HJ212-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所运行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报。
2.2招标范围:****公司2025-2027年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运行维护,其中烟气监测系统61套、非甲烷总烃监测系统9套、空气监测站3个(包含SO2、NOX、PM2.5、PM10、VOCs等)、污水监测站3个(包含COD、氨氮、PH、水中油等)、氨逃逸1台,相关的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2.3项目实施部门:****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2.5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1估算金额378万元(含税6%)、标段2估算金额273万元(含税6%),具体划分如下表所示。
标段1
| 序号 |
单位 |
安装位置 |
主要参数 |
设备套数 |
是否上传数据 |
备注 |
| 1 |
炼油部 |
3万吨新硫磺回收装置焚烧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2 |
炼油部 |
5万吨硫磺回收装置焚烧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3 |
炼油部 |
550万常减压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4 |
炼油部 |
350万常减压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5 |
炼油部 |
160万加氢裂化循环氢加热炉F1101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6 |
炼油部 |
160万加氢裂化循环氢加热炉F1102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7 |
炼油部 |
160万加氢裂化重沸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8 |
炼油部 |
制氢装置转化炉F2102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9 |
炼油部 |
制氢装置转化炉F2202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10 |
炼油部 |
100万加氢裂化分馏塔进料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11 |
炼油部 |
200万加氢精制反应进料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12 |
炼油部 |
200万加氢精制分馏塔底重沸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13 |
油化部 |
重油催化裂化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烟气脱硫洗涤塔烟囱 |
SO2、NOX、颗粒物 |
1 |
||
| 14 |
油化部 |
连续重整装置排气筒 |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2 |
是 |
烟气监测 |
| 15 |
油化部 |
渣油加氢装置加热炉烟气排气筒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16 |
油化部 |
催化汽油加氢装置烟气排气筒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17 |
油化部 |
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脱硫脱硝 |
SO2、NOX、颗粒物 |
2 |
是 |
脱硫入口 |
| 18 |
烯烃部 |
裂解车间裂解炉F101X烟气排气筒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19 |
烯烃部 |
聚丙烯装置RTO焚烧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2 |
是 |
烟气监测 |
| 20 |
芳烃部 |
28万PX装置、48万制苯装置和50万连续重整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21 |
芳烃部 |
140万连续重整装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2 |
是 |
烟气监测 |
| 22 |
芳烃部 |
130万歧化装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23 |
芳烃部 |
52万PX装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A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24 |
芳烃部 |
52万PX装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B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25 |
芳烃部 |
二甲苯再蒸馏塔重沸炉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26 |
公用工程部 |
440#污水处理装置除臭设施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1 |
是 |
|
| 27 |
公用工程部 |
450#污水处理装置除臭设施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1 |
是 |
|
| 28 |
公用工程部 |
94#及320#污水处理装置除臭设施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1 |
是 |
|
| 29 |
公用工程部 |
RTO蓄热式氧化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2 |
是 |
烟气监测 |
| 30 |
公用工程部 |
450#RTO装置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2 |
是 |
烟气监测 |
| 31 |
公用工程部 |
440#RTO装置排气筒 |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2 |
是 |
烟气监测 |
| 32 |
尼龙部 |
281硝酸装置吸收塔废气排放口 |
NOX |
1 |
是 |
|
| 33 |
尼龙部 |
己二腈装置导热油炉排气筒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
| 34 |
尼龙部 |
危废焚烧炉排气筒 |
HCL、SO2、NOx、CO、颗粒物 |
1 |
是 |
|
| 35 |
尼龙部 |
己二胺装置导热油炉排气筒 |
SO2、NOX、颗粒物 |
1 |
是 |
标段2
| 序号 |
单位 |
安装位置 |
主要参数 |
设备套数 |
是否上传数据 |
备注 |
| 1 |
热电部 |
1#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2 |
是 |
出口、入口 |
| 2 |
热电部 |
2#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2 |
是 |
出口、入口 |
| 3 |
热电部 |
3#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2 |
是 |
出口、入口 |
| 4 |
热电部 |
4#烟气排放口 |
SO2、NOX、颗粒物 |
2 |
是 |
出口、入口 |
| 5 |
热电部 |
1#炉脱硝 |
NOX |
4 |
甲侧:出口、入口 |
|
| 6 |
热电部 |
2#炉脱硝 |
NOX |
4 |
甲侧:出口、入口 |
|
| 7 |
热电部 |
4#炉脱硝 |
NOX |
5 |
甲侧:出口、入口 氨逃逸1台 |
|
| 8 |
热电部 |
6#炉脱硝 |
NOX |
4 |
甲侧:出口、入口 |
|
| 9 |
热电部 |
7#炉脱硝 |
NOX |
4 |
甲侧:出口、入口 |
|
| 10 |
公用工程部 |
深度处理总排口 |
COD、氨氮、PH、水中油等 |
是 |
||
| 11 |
公用工程部 |
老总排 |
COD、氨氮、PH、水中油等 |
|||
| 12 |
公用工程部 |
西排洪沟 |
COD、氨氮、PH、水中油等 |
|||
| 13 |
5#****监测站 |
SO2、NOX、PM2.5、PM10、VOCs等 |
||||
| 14 |
铁运环境空气监测子站 |
SO2、NOX、PM2.5、PM10、VOCs等 |
||||
| 15 |
3#环境空气监测子站 |
SO2、NOX、PM2.5、PM10、VOCs等 |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通过自动监控系统服务能力认证,包括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能力认证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能力认证;通过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营服务能力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60套及以上系统运维业绩,业绩中至少包括CEMS监测系统、NHMC-CEMS监测系统、空气监测站、污水监测系统中三种(须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结算付款证明复印件,同一公司相同内容运维业绩不可累计)。标书代写
3.4投标人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的固定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结算付款证明复印件)。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以下人员均须提供在相关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标书代写
(1)现场运维负责人:每个标段设置1个,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证书至少包含气、水、VOCs中2种且在有效期内;具有5年及以上在线监测设施维护工作经验;
(2)项目驻地运维技术人员:标段1为12人,2标段2为10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上岗证包含气、水、VOCs,且每种上岗证书持有人数不得低于2人且在有效期内;具有2年及以上在线监测设施维护工作经验。
3.6 每个标段具有不少于30人的现场运维专业队伍,且每人均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标书代写
3.7 信誉要求:****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标书代写
3.8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2023年度或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或2024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6日13时至2025年6月23日24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按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1:5万元人民币、标段2:5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分标段自助递交(网址:http://www2.****.com/)。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7月8日8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机构:中国****公司 |
| 地 址:**市**区火炬大街5号 |
地 址:**市**区**路21号 |
| 邮 编:111003 |
邮 编:110031 |
| 联系人:张鹏飞 |
澄清异议受理: 联系人(异议):王圣鑫 联系电话(异议):024-****9551 电子邮箱(异议):syzmz@cnpc.****.cn |
| 电 话:0419-****369 |
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联系人:于晓君 联系电话:024-****9101 |
| 电子邮:zpengfei@petrochina.****.cn |
电子邮件:syzb06@cnpc.****.cn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问题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监督电话:024-****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