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GX3-22-69地块(地块编码:****)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6-16 13:14 至 2025-07-01 13:1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管委会 | 地块面积(m2) | 16677.9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科研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高新区鱼化街道天谷四路以南、云水三路以东 | |||
| 经度 | 108.825550 | 纬度 | 34.22480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5-15 至 2025-06-1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周润 | 单位联系电话 | 187****7718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周润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771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锋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2****1431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高新区毕原二路3000****社区12号楼 | |||||
| 报告主要结论 | GX3-22-69地块(地块编码:****)位于**高新区鱼化街道天谷四路以南、云水三路以东,北至天谷四路、**待开发利用地块、南至**诺瓦****公司、西至云水三路。本次调查净用地面积为16677.9m2(合25.017亩),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8.82555°,北纬34.22480°。项目地块变更前土地用途为村庄(203,住宅)、水浇地(0102)及设施农用地(0602),规划为科研用地(0802)。2024年7月5日,地块出让给****,调查期间地块已供地,拟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块内地面平整、生长有杂草。 我公司项目组于2025年5月15日~6月16日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关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调查阶段的基本判定条件的一阶段结束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调查结果汇总如下: 1.地块内历史及当前不存在工矿企业、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活动、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现场施工活动及回填土对项目地块基本无影响。相邻地块存在石膏工艺品加工活动,经分析对项目地块基本无影响; 2.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4.地块现状不存在来自周围污染源的风险; 5.地块周围区域****公司、白酒分装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及暂存,经分析对地块基本无影响;现状****医院,涉及医疗废水的处理及医疗废物的暂存,经过分析不会通过地下水径流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故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综上,本项目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充分、全面。****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自然环境、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情况、土地权属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对潜在污染源进行了识别,经识别,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活动不存在污染影响,判断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可以作为科研用地(0802)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