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6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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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6

2025年6月16****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163.com

联系电话:051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电池技术及PFA回收研发项目

**省**市**新材料产业园西金虞路8号

****

****公司

****实验室中开展电池技术及PFA回收研发项目,其中干法极片工艺开发年研发量不超过1000kg,电池极片厚涂工艺开发年研发量不超过500kg,PFA造粒回收工艺开发年研发量不超过2000kg。并对研发产物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03平方米,并配套安装相应研发设备。本项目属于研发类小试项目,仅进行实验开发,不涉及产品的生产。

⑴废气:本项目电池极片厚涂工艺开发废气收集后接入新增的NMP尾气处理装置(冷凝+水洗)处理后经新增的DA030排气筒排放;PFA造粒回收工艺开发微量废气收集后接入新增碱洗塔后接入现有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DA026排气筒排放;干法极片工艺开发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在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有关排放标准,故拟采用的废气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⑵废水:本项目冷却废水和新增碱洗塔废水依托现有废水综合调节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至**中****公司集中处理,具备接管条件、接管可行。

⑶噪声:本项目噪声源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