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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市****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现对2家解****药店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再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终止医保信息系统各项权限,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如发现解除协议机构仍违规使用医保结算,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870-****92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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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