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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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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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6-1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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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5-06-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65

传 真:0459-****665

通讯地址:****管委会339室

邮 编:1633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喷漆车间扩建项目

**高新区**路9 号

****

**省****公司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出场时使用毡布或防尘网覆盖,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结构车间抛丸废气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活性炭处理的危废贮存库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结构车间切割废气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喷烤漆间1#喷烤漆房喷烤漆雾采用两层玻璃丝过滤棉及一层活性炭处理漆雾,处理后有机废气与烘干室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采用一层纸过滤+两层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喷烤漆间2#喷烤漆房喷烤漆雾采用两层玻璃丝过滤棉及一层活性炭处理漆雾,处理后有机废气与烘干室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采用一层纸过滤+两层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喷漆车间1#移动式喷漆房漆雾采用迷宫板和玻璃丝(过滤棉)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后有机废气与烘干室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采用两层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喷漆车间2#移动式喷漆房漆雾采用迷宫板和玻璃丝(过滤棉)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后有机废气与烘干室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采用两层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数控加工车间静电喷塑烘干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数控加工车间切割机废气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喷漆车间新增的喷漆房和调漆房(即 3#移动式喷漆房)漆雾采用迷宫板和玻璃丝(过滤棉)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后的有机废气与烘干室废气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采用两层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喷烤漆间、喷漆车间、数控车间硅烷处理工序、硅烷库为重点防渗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危废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管****处理厂处理。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 厂界、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收集的粉尘、废钢丸、废钢屑、废钢板、废铜线,布袋****处理厂填埋,切割工序收集的粉尘外 售综合利用,废钢丸、废钢屑、废钢板、废铜线外售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漆渣、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油漆 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九)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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