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配套我院产品开发的智能识别分析仪及核心摄像组件年度供应商资格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项目名称:智能识别分析仪及核心摄像组件年度资格入围公开招标。
2.2招标内容:
| 序号 |
名称 |
参考型号 |
预计年采购数量(个) |
备注 |
| 1 |
智能识别分析仪 |
KBA12-T2-2 |
100 |
需提供样品 |
| 2 |
核心摄像组件 |
CQMKY-2CD264DAV4-IS(2.7-12mm) |
500 |
需提供样品 |
| 3 |
摄像头模组 |
DS-2CD5A6 |
200 |
需提供样品 |
| 4 |
分析主板(含算法) |
C000PG002-3519DV500-WZ-AISF |
100 |
需提供样品 |
| 5 |
磁盘阵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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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网络摄像机 |
50 |
以上标的物预计年采购量仅为参考,后期根据我院市场情况分批采购;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含税单价、含税辅料、运费(安装地中国境内)、装卸费、培训费等;
标的物产品参数要求:见第五章“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样品按要求封装后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指定地点。递交相关事项详见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3条。标书代写
2.3服务期:36个月;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及规定,达到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2.6入围供货单位数量:3-5家。
2.7招标后采购方式:招标清单内的产品按本次招标最终确认价格签订长期**协议并严格执行,招标目录以外的同类产品在本次招标入围供应商中询价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次招标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备国家、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且企业实力与标的额相匹配;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或者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的主要股东、公司经理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原则上此次入围为品牌生产厂商入围。若品牌生产厂商销售不直****公司的,投标人需提供原厂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该品牌授权无效(提供生产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生产商授权文件,加盖生产商鲜章,原件备查);
****集团****公司供应商门户网(https://cqsrm.****.cn:8443/)供应商注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和文件发售期: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09:00-17:30(工作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集团****公司供应商门户网(https://cqsrm.****.cn:8443/)完成供应商注册。
4.3.2完成上述操作后,****公司公章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到邮箱(****@ebidding.com,请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并足额缴纳本项目文件费。(投标人将文件费汇至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指定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智能识别分析仪及核心摄像组件年度资格入围公开招标文件费”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完成并经核实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4.4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供应商门户网注册和在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和供应商门户网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5.2纸质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允许邮寄送达或现场递交,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递交方式,但均应在5.3项规定的时间前递交或签收。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4 纸质投标文件邮寄信息:收件地址: **市**坡区科城路 6 号,收件人:杨老师,电话:199****2304;
5.5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暂定**市**坡区科城路 6 号 (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5.6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2025年7月3日10时00分)前,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供应商门户网进入系统中选择投标项目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注:上传后请加密投标文件并在开标**行解密。标书代写
5.7特别说明:
(1)请自行考虑邮寄时效性,邮寄方式送达应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被采购人拒绝。标书代写
(2)投标人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采购人拒绝接收。
(3)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http://cqccteg.****.cn/)、****集团****公司供应商门户网(https://cqsrm.****.cn:8443/)、(https://www.****.cn/)上发布。
采购人:****
地址:**市**坡区科城路6号
联系人:郑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23-****9232/ 023-****35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溉大道99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7088 /199****2304
附件: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 项目名称:智能识别分析仪及核心摄像组件年度资格入围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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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名称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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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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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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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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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公章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到邮箱(****@ebidding.com,请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并足额交纳本项目文件费。(投标人将文件费汇至下方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智能识别分析仪及核心摄像组件年度资格入围公开招标文件费”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账户:********公司 开 户 行:****公司**北部新区支行 账 号:123********0101 报名完成并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本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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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和文件发售期: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09:00-17:30(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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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杨老师 023-****7088/199****2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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