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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医院《关于****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甬九医【2014】32号》收悉。****医院就医拥挤难题,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二期项目建议书。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洪塘街道孙家地块,位于****一期用地以西,榭嘉路与洋市路交叉口东南角,总占地面积约37802平方米。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78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6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0,绿化占地面积35%。总床位700张,项目实施按“一次规划,分阶段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床位400张,总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住院综合楼、发热门诊等用房。二阶段床位300张,总建筑面积约为4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包括住院综合楼及相关附属用房。第九医院二期项目全部完成后,将与一期形成总床位1000张,总建筑面积约138300平方米达****医院建设的规模。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6.6亿元(不包含医疗设备费用),其中:九院二期一阶段总投资4.3亿元(包括二期土地费用2600万元),二阶段总投资2.3亿元,资金统一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一阶段拟于2014年第四季度开工,2016年第四季度竣工,建设工期约24个月,二阶段工程于一阶段竣工后启动
此复。
****改革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