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关于给予核准110千伏**站扩建工程的请示》(凭发改报〔2025〕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周边日益增长的用电负荷需求,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同意建设110千伏**站扩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试验场旁。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主变压器:**1台变压器,变压器容量为50兆伏安;
(二)35千伏配电装置:主变进线间隔1回、分段断路器间隔1回、母线PT间隔1回;
(三)10千伏配电装置:出线间隔7回、主变进线间隔1回、电容器间隔1回、接地变间隔1回、分段断路器间隔1回、母线PT间隔1回。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672万元。项目资本金329.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20%,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其余80%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七、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好安全设计方案等。项目建设时,按照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同时,项目要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八、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文件有《不动产权证书》(桂(2018)**市不动产权第****476号)。****电**期预留围墙范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要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附件:110千伏**站扩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110千伏**站扩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167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本项目主要设备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招标标准,必须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6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