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5〕88号
关于**县广福镇“6●16”特大暴雨灾后应急处置(排危除险)项目(三期)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广福镇“6●16”特大暴雨灾后应急处置(排危除险)项目(三期)的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做好“6●16”特大暴雨灾后安全隐患排除工作,修复损毁设施及道路,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广福镇留畲村、乐干村、大坝村、豪岭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拆除“6●16”特大暴雨全倒户损毁房屋等:包括拆除**4处;拆除地坪109.36平方米。
2、修复广济陂损毁设施:包括更换桥架为6mm花纹钢板平台11.64平方米、钢栏杆40米、8mm304不锈钢板闸门1座、电动葫芦4台、电动机组2组、配电箱1台。
3、修复“6●16”特大暴雨后Y104叶田往留畲损毁道路及防护设施,修复并治理部分地址灾害隐患点:包括喷播植草籽、喷客土、三维植被网3222.49平方米;**混凝土平台42.81立方米、截水沟 292.58米、混凝土挡墙323.4立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96.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9.14万元、设计4.01万元、监理2.85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
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光庆、国政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