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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区****大道东段140号 | 1,268,000.00元 | 93.0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201 | C****020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区居民公共楼宇油烟集中治理服务项目 | 本项目涵盖65个公共烟道的油烟净化改造及运营服务,供应商需自行提供65套公共烟道油烟净化设备改造现有公共烟道,并负责提供设备的运营维护服务及水电费,以达到公共楼宇油烟集中治理的目的。 |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每一项改造都达到高质量标准。设****小组,对公共烟道的油烟净化改造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改造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造质量稳定可靠。改造完工后,组织专业的验收团队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保所有改造均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改造、安装及调试工作,设备安装期包含在本服务期内) |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
申燕、李燕彬、冯强(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理成本十利润收取,代理服务费=按文件计算总费用x95%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57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品目:C****020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2、采购包预算/限价金额:****000元;
3、计划编号:510********200009072;
4、监督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28-****7142;
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设备正常运行且服务期满6个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名称:****
地址:**市**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4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区**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41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90/****977-811(文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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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