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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申请高层溪**市**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函》(安水函〔2025〕2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结****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高层溪**市**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开展的技术评审形成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本次工程位于**县龙涓镇,起点为高层溪宝都桥至砌石拱桥,治理河长8.51km。分为高层溪黎山—玳堤段(A段),治理范围为高****电站拦水坝河段5.10km;高层溪下洋段(B段),治理范围为高层溪山前桥至工商桥河段0.54km及高层溪西兴河段(C段),治理范围为高层溪张林桥至砌石拱桥河段2.87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护岸、巡河步道、农用桥和河道清淤清障等。
(二)同意高层溪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村庄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农田段为5年一遇;堤防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本工程排涝标准为村庄为10年一遇,农田为5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完。
二、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一)同意结合现状河道的地形地势和周边用地情况,本项目A段堤防采用重力式挡墙;B段堤防采用复合式堤岸;C段堤防采和重力式和复合式挡墙。共**堤防3.63km、**护岸2.99km。
(二)河道清淤、清障工程:同意对治理河段进行清淤、清障,总长约8.51km。对沿岸违章搭盖和岸坡废弃物、垃圾等结合岸线整治予以清除。
(三)穿堤排涝建筑物:同意**排水涵管22处,实际位置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高层溪A段**农用桥1座。
(四)附属建设物:设置下河台阶20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巡河步道938m。
(五)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洪水特征线和埋设河道管理范围线桩32个、公示牌3座;河道水位观测尺6根,水位报警器3处、项目建设概况牌等。
(六)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总工期为18个月。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总投资3319.21万元(不含征地补偿费),其中工程部分投资概算3052.85万元。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使用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你局应指导乡镇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的相关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并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
(二)完善河道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划设河道洪水特征性和水位尺,落实河岸保护蓝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管控要求。
(三)严格执行《**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四)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五)我局《关于**县龙涓乡高层溪泥洋段至水口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泉水审批〔2023〕49号)、《关于**县龙涓乡龙涓溪西兴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报告的批复》(泉水审批〔2022〕73号)同时予以失效。
附件:高层溪**市**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水利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