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局:
你局《关于上报**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东县交发〔2025〕1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审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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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
**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2月25日,****在**市组织召开《**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管理科、河湖中心,****水务局等单位代表。会议听取****交通运输局对项目背景、主体设计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对工程设计情况和防评编制单位**中设****公司对《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会议形成修改意见,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年4月30日组织召开复审会议,最终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桥建于2004年,旧桥为2-8m的小桥,经**智通科技****公司检测,评定技术状况为4类,拆除重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旧址重建位置。 该桥位于**县达板镇红庄村,跨舀水沟布设。
三、基本同意桥梁建设方案。拟建达板镇舀水沟桥全长19.84m,宽7.5m,桥梁上部结构设计采用1-19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台采用柱式台,基础采用摩擦桩基础,桩长20m,直径1.3m。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56°。设计桥梁最低下弦高程为1762.757m,0#、1号桥台桩基础埋深高程分别为1740.482m、1740.387m。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分析与计算成果。达板镇舀水沟桥采用25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桥位处设计2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4.0m3/s,相应洪水位为1760.6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评价2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4.2m3/s,相应洪水位为1760.64m;满足25年一遇防洪要求梁底高程为1762.43m,****设计行洪要求。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深度等计算成果。25年一遇洪水条件下,桥址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1758.56m;桥墩桩基埋深满足冲刷要求。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七、基本同意防评提出的消除减轻影响措施。
1.调整施工工期,桥台施工避开主汛期。
2.当该沟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进行交通管制。
3.施工期及建成运行期三年内建设管理单位对桥台及防护工程进行观测,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空间情况、施工度汛方案,进行施工安排备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
十、建设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恢复河道面貌,由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十一、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
十二、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