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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7285XL | 建设单位法人:罗敏 |
| 罗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新平彝族****工业园区桂山片区斗戛 |
| 新平县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4-C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桂山片区斗戛 |
| 经度:102.02577 纬度: 24.06209 | ****机关:****环境局新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4-12 |
| **新局审〔2021〕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67285XL001Z |
| 2023-08-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8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67285X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 ****0103MA6NHRKH1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647818C | 竣工时间:2022-11-01 |
| 2022-11-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2-12-10 |
| 2023-10-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1-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310125Nvx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191m2,**年产10万立方米V3-12型高端砌块生产线一条,用于生产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年产20万立方米QT12-15型标准砌块生产线一条,用于生产混凝土铺地砖;配套建设生产车间、仓库、业务用房等,建筑面积14900m2;购置成型机、搅拌机及配套辅助设备各一套。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对项目环评阶段设计的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是将项目所用原材料调整为仅使用石膏粉,生产线调整为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和年产2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各一条,生产产品也随之变为石膏砌块,配套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也随之调整。二是将项目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配套购置搅拌机等生产设备、除尘设备各两套,建设生产车间、仓库、业务用房、附属用房、门卫室、围墙、雨污系统、消防系统等共用工程及二期工程所需的生产设备安装基坑、土建工程等;二期工程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二期主要是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的除尘设备。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于2022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完成了设备调试,投入了试运营,二期工程所需的生产设备安装基坑、土建工程也已于一期建设完成,二期设备购置、安装仍未建设。 根据现场踏勘,已竣工的一期工程主要建成内容如下:主体工程建成了生产车间1间(建筑面积2185.2m2)、仓库2间(1#仓库建筑面积2069.92m2、2#仓库建筑面积1714.62m2)、石膏粉筒仓1个(100t/个)、备用筒仓1个(100t/个,未投入使用)、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1条;配套工程建设了业务用房1栋(2层,建筑面积577.82m2)、附属用房1栋(1层,建筑面积231.36m2)、门卫室1间(建筑面积40.66m2)、厂区围墙、厂区道路、消防系统;环保工程主要为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了脉冲反吹除尘器2套、石膏粉筒仓仓顶脉冲除尘器1套、备用筒仓仓顶脉冲除尘器1套(未投入使用)、厂区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厂区绿化等。 |
| 由于受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进行了调整,规模方面变动情况如下:1、生产线方面变动:环评及批复时是**年产10万立方米V3-12型高端砌块生产线一条,**年产20万立方米QT12-15型标准砌块生产线一条;实际上目前仅建设了一条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计划二期将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一条。项目生产线由生产V3-12型高端砌块和QT12-15型标准砌块生产线变更为生产石膏砌块生产线。2、原辅料使用及产品种类方面变动:环评及批复时使用的原辅料为水泥7.25万t/a、粉煤灰5.665万t/a、水淬渣3.196万t/a、机制砂24.5万t/a、水1.8557万t/a、颜料308t/a,共6种,生产的产品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实际上使用的原辅料变成了石膏粉5万t/a、水4.35万t/a,共2种,实际生产的产品为石膏砌块,且计划二期建设的生产线也只生产石膏砌块。3、环评及批复时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000m2,堆料棚建筑面积约4000m2,产品仓库1个、建筑面积5000m2,露天养护场占地面积约1500m2,业务用房3层、建筑面积800m2,主次出入口处门卫室各1间、建筑面积15m2/间,配电室建筑面积约50m2,共8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4900m2。实际建设的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185.2m2,产品仓库2个、1#仓库建筑面积2069.92m2、2#仓库建筑面积1714.62m2,业务用房2层、建筑面积577.82m2,门卫室1间、建筑面积40.66m2,新增附属用房1栋(主要用于设置发电机房、配电室等)、建筑面积231.36m2,取消了堆料棚和露天养护场,共建设了6栋建筑,总建筑面积6778.92m2。4、环评及批复时设计建设150t/个水泥筒仓4个,150t/个粉煤灰筒仓2个,150t/个水淬渣筒仓1个,150t/个备用筒仓1个,共8个筒仓。实际上由于所使用的原料变成了石膏粉,故只建设了100t/个石膏粉筒仓1个,100t/个备用筒仓1个,共2个筒仓,且石膏粉筒仓底部加装了1个密闭出料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年产10万立方米V3-12型高端砌块生产线工艺流程:机制砂、水泥、粉煤灰、水→搅拌机搅拌→成型机成型→自然养护→成品(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外运。2、年产20万立方米QT12-15型标准砌块生产线工艺流程:机制砂、水泥、粉煤灰、水淬渣、水→搅拌机搅拌→成型机成型→自然养护→成品(混凝土铺地砖)→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石膏粉、水→全密闭搅拌机搅拌→标准模具压缩成型→成品(石膏砌块)→仓库储存自然风干→外运。 |
| 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生产工艺方面变动如下:1、生产线方面变动:环评及批复时是**年产10万立方米V3-12型高端砌块生产线一条,**年产20万立方米QT12-15型标准砌块生产线一条;实际上目前仅建设了一条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计划二期将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一条。项目生产线由生产V3-12型高端砌块和QT12-15型标准砌块生产线变更为生产石膏砌块生产线。2、原辅料使用及产品种类方面变动:环评及批复时使用的原辅料为水泥7.25万t/a、粉煤灰5.665万t/a、水淬渣3.196万t/a、机制砂24.5万t/a、水1.8557万t/a、颜料308t/a,共6种,生产的产品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实际上使用的原辅料变成了石膏粉5万t/a、水4.35万t/a,共2种,实际生产的产品为石膏砌块,且计划二期建设的生产线也只生产石膏砌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个沉淀池、1个化粪池、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个污水暂存池、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9套脉冲布袋除尘器、4套集尘罩+管道、1个15m高排气筒、1套喷淋装置、1间危废暂存间、垃圾桶多个,厂区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1个化粪池、4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集尘管道、垃圾桶多个,厂区绿化。 |
| (1)环评及批复时8个筒仓配套设置了8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废气从22m高筒仓仓顶排放;两条生产线搅拌过程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搅拌粉尘经设置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共设置了9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实际上项目一期工程设置的2个筒仓配套设置了2套脉冲除尘器,粉尘废气从约20m高的筒仓仓顶排放;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配套设置2套脉冲反吹除尘器,排放口接入密闭搅拌机内回收作原料,故未设置排气筒;项目一期工程共设置了4套除尘器。此外计划二期建设的生产线,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由二期安排。 (2)环评及批复时两条生产线的配料机、搅拌机共设置4套“集尘罩+管道”对配料和搅拌过程粉尘进行集中收集后,再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实际上项目配料、搅拌过程全密闭进行,故未设置“集尘罩+管道”设施。 (3)环评及批复时设计建设1套日处理规模不小于1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将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清扫,并设计建设1个容积约4m3污水暂存池,用于雨天暂存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实际上未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工程运营****公司****搅拌站的食堂、卫生间和化粪池收集处理,****搅拌站自行清理处置,一期工程运营期间项目区内不产生生活污水。实际上项目区业务用房和门卫室处均设置了卫生间,也建设了化粪池,但未投入使用,计划等厂区污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连通后再投入使用。 (4)环评及批复时设计实行雨污分流制,建设1个容积约9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项目区初期雨水,建设1个容积约5m3的沉淀池收集养护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实际上厂区建设了雨污管网,但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公司****搅拌站废水池****搅拌站搅拌用水;另外由于养护过程变为堆放着自然风干,不洒水养护,设备也不需清洗,不产生养护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故未设置沉淀池。 (5)环评及批复时设计建设1间建筑面积约20m2的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但实际上项目未建设危废暂存间,****公司****搅拌站危废暂存间暂存,****搅拌站统一****商贸有限公司合并委托****清运处置。 (6)环评及批复时设计在堆料棚内设置1套喷淋装置对堆放的机制砂原料进行洒水降尘,但实际上项目不使用机制砂,也不建设堆料棚,原料石膏粉密闭储存在石膏粉筒仓内,故未设置喷淋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行业类别:环评时计划采用的原辅材料是水泥、粉煤灰、水淬渣、机制砂、水、颜料共6种,生产的产品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判定的行业类别及代码为“C3031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2、主要生产设备方面:环评及批复时设计选用JS750型搅拌机2台、V3-12型成型机1台、QT12-15型成型机1台、自动配料机2套、托板2000块、模具20套。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上因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变成了石膏粉,生产的产品为石膏砌块,故行业类别及代码应变成“C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2、主要生产设备方面:实际生产中集配料、搅拌、成型、模具为一体的DL-600-250-200-36和DL-600-250-100-72型石膏砌块搅拌成型机各1套。此外,项目新增设置了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 |
| 1、行业类别及代码变动: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试行)》分类,项目环评时判定的行业类别及代码为“C3031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实际上因所使用的原料变成了石膏粉,故行业类别及代码应变成“C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2、主要生产设备方面变动:环评及批复时设计选用JS750型搅拌机2台、V3-12型成型机1台、QT12-15型成型机1台、自动配料机2套、托板2000块、模具20套,实际生产中集配料、搅拌、成型、模具为一体的DL-600-250-200-36和DL-600-250-100-72型石膏砌块搅拌成型机各1套。此外,项目新增设置了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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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个沉淀池、1个化粪池、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个污水暂存池、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 | 项目一期工程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不在厂区住宿,员工用餐、如厕、洗手等****公司****搅拌站的食堂、卫生间和化粪池处理,项目区不排放生活污水,故项目一期工程不设废水排放标准。 | 1个化粪池。 | 因项目区不排放污水,故无需监测。 |
| 1 | 1、有组织粉尘:8个筒仓各配套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有组织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简仓的仓顶排放;每条生产线的配料机和搅拌机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两条生产线共设置4个集气罩,有组织粉尘经“4个集气罩+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2、无组织粉尘:设置喷淋喷雾装置喷洒。 | 1、有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20mg/m3。2、无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即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即颗粒物≤0.5mg/m3。 | 1、有组织粉尘:项目一期工程仅设置了1个石膏粉筒仓和1个备用筒仓,其中石膏粉筒仓输送粉料时产生的粉尘通过密封筒仓仓顶,粉尘在筒仓内循环利用,不排放;项目一期工程采用配料、搅拌、成型一体机,生产设备和过程全封闭,配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在生产线末端配套设置2套脉冲反吹除尘器收集处理,排放口接入密闭搅拌机内,粉尘排入搅拌机内利用,不外排故项目不产生有组织粉尘。2、无组织粉尘:项目装卸、堆存、输送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经自然沉降和封闭式厂房隔挡。 | 1、有组织监测: (1)监测布点:石膏粉筒仓仓顶排放口,共1个监测点位;(2)监测指标:颗粒物 ;(3)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2、无组织废气:(1)监测点位:项目厂界外上风向10m处设1个监测点(上风向1#),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下风向2#、3#、4#),共4个监测点位;(2)监测因子:颗粒物;(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①设置厂区围墙和生产厂房隔挡; ②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将高产噪设备布设于生产车间内,并远离西南侧和东北侧厂界布设; ③给高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设备; ④禁止往来车辆鸣笛以及距离自然衰减; ⑤夜间不生产。 | 项目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①厂区围墙和封闭式生产厂房隔挡; ②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将主要生产设备布设于生产车间内,并远离西南侧和东北侧保护目标布设; ③给生产设备自带减震、消声措施; ④禁止往来车辆鸣笛以及距离自然衰减; ⑤夜间不生产。 | 1、监测点位:项目东(1#)、西(2#)、北(3#)、南(4#)各厂界外1m处各设1个监测点,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东北侧散户居住点(5#)、西南侧散户点(6#)各设1个监测点,声环境保护目标斗戛下寨居民住户点(7#、8#)设2个监测点,共8个监测点位。 2、监测因子:连续等效A声级。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
| 1 | 1、一般固废:项目一期工程运营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除尘灰、沉淀池泥沙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县城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县城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 2、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项目一期工程机械设备的维修、****公司付****搅拌站的维修间,产生的废机油等危****搅拌站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不在本项目厂界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 1、一般固废: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回用作原料;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暂未投入使用,暂无污泥产生;项目不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不产生废液压油。 2、危险废物:项目一期工程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以****搅拌站的维修间,产生的废机****公司****搅拌站危废暂存间暂存,****搅拌站统一****商贸有限公司合并委托****清运处置。经现场调查,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妥善处置。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局新平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530427-2023-027-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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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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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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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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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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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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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