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政主次干道雨水管网维护工作,我局需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对****市政主次干道雨水管网维护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选须知
1、参选单位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委托评审有关工作的函》(杭财评审〔2023〕1号)要求,参选单位应在2024-2025 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委托协作机构名单中。
2、参选单位请在2025年6月20日下午15:30前,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告,接收地点:****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我局有权拒绝接收。
3、参选单位如参与本次比选,即表示认可本通知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
4、在符合报价、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内容相等的前提下,我局将通过抽签选取确定成交参选人。
5、结算审核费用:2025年-2026年8月按每半年结算审核,审核费用按送审工程造价的3.1%计取,计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0.3万元付费。
二、要求
(一)提供材料:
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应根据本通知书要求和项目情况提供参选申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交及一次性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将视为无效。
四、其他
(一)比选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20日下午15:30;
2、地点:****二楼会议室
3、联系人:吴沐华(0597-****279)
(二)比选程序:
1、参选单位须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5:30前在比选的地点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予拒绝。
2、我局代表宣布合格的参选单位名单。
3、我局对通过核验的参选单位参选申请书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抽签选取,按抽取到“中选”的参选人作为本项目的中选工程结算审核单位。
(三)中选单位与我局签订委托协议。
(四)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标单位:****
2025年6月16日
为做好****市政主次干道雨水管网维护工作,我局需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对****市政主次干道雨水管网维护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选须知
1、参选单位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委托评审有关工作的函》(杭财评审〔2023〕1号)要求,参选单位应在2024-2025 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委托协作机构名单中。
2、参选单位请在2025年6月20日下午15:30前,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告,接收地点:****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我局有权拒绝接收。
3、参选单位如参与本次比选,即表示认可本通知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
4、在符合报价、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内容相等的前提下,我局将通过抽签选取确定成交参选人。
5、结算审核费用:2025年-2026年8月按每半年结算审核,审核费用按送审工程造价的3.1%计取,计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0.3万元付费。
二、要求
(一)提供材料:
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应根据本通知书要求和项目情况提供参选申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交及一次性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将视为无效。
四、其他
(一)比选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20日下午15:30;
2、地点:****二楼会议室
3、联系人:吴沐华(0597-****279)
(二)比选程序:
1、参选单位须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5:30前在比选的地点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予拒绝。
2、我局代表宣布合格的参选单位名单。
3、我局对通过核验的参选单位参选申请书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抽签选取,按抽取到“中选”的参选人作为本项目的中选工程结算审核单位。
(三)中选单位与我局签订委托协议。
(四)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标单位:****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