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实施新华集团下属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经责审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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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经责审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6

****集团有****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新制〔2024〕02001号)规定,集团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1****事务所实施上述审计工作。诚邀有资格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服务对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经济责任审计

(三)审计对象:****酒店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彭猛

(四)审计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重大事项延伸追溯到相关年度)

(五)服务地点:**,必要时**省内出差

三、最高限价

参照《****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审计室前期询价情况,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含税价)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

年检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执业证书

具有相关****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团队要求

1.配备的专职服务团队不得少于4人(提供团队成员近半年在本企业参保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财务要求

持续经营无亏损(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其他要求

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美誉度以及业界口碑。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9:00至2024年6月27日17:00

(二)报名地点:**市**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3室

报名时应提交介绍信及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公告第五点“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书面材料并加盖鲜章。报名通过审核的单位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至6月2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获取地点:**市**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3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9:50标书代写

(二)递交文件地点:**市**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3室

九、磋商时间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5年7月4日10:00

(二)磋商地点:**市**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

联系人:张琇 联系电话:199****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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