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审批
上海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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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25-06-16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履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及其变更、注销手续。

本指南发布前已注册成立并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本指南发布后注册成立或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

已备案的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或备案所提交证照到期更换的,应在信息变化或证照到期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逾期未变更的,在企业可查询信息中予以标注。

已备案的企业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注销登记的,应及时办理备案注销。

二、备案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三)《****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

三、备案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生产建设兵团(不含**、**、**)商务主管部门,**市经信委、****能源局、**省经信厅。

四、备案材料

企业办理备案需提交相应材料扫描图片,要求清晰、无遮挡。企业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备案办理

1.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成品油批发或成品油仓储);

2.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含附证以及相关附表)。

(二)备案变更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成品油批发或成品油仓储);

2.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含附证以及相关附表)。

五、备案办理流程

(一)企业线上备案操作。企业履行备案手续,访问“**石油市场管理”主页(oilsyggs.****.cn/oil/),点击“企业用户”,注册账号并登录,添加“**石油市场管理”应用,填写《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信息表》,上传相关材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

企业履行备案变更手续,通过“**石油市场管理”应用变更相关信息,上传变更后的相关材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

企业履行备案注销手续,通过“**石油市场管理”应用,上传相关材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操作。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访问“**石油市场管理”主页(oilsyggs.****.cn/oil/),点击“管理用户”,登录部门账号,通过“**石油市场管理”应用查看企业提交的备案信息。企业备案信息和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企业备案信息和材料需要补充修正的,填写补正提醒信息。完成备案后,企业备案信息将同步向税务部门推送。

(三)备案回执单打印。完成备案后,企业可通过“**石油市场管理”应用打印备案回执单,持备案回执单到税务部门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四)企业信息查询。社会公众可在“**石油市场管理”主页查询所有已履行备案手续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油品种类、备案类型等非敏感信息)。

六、办理期限

本指南发布之日起90日内,自企业提交完整备案信息、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本指南发布之日起90日后,自企业提交完整备案信息、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备案回执有效期

备案回执有效期一般为3年,且不应超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备案全流程免费。

九、数量限制

备案企业无数量限制。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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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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