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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2025年南彭至界石段道路改造工程、2025****消防队至罐子溪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2025年小沛滩桥至江巴桥段预防性养护工程、2025年忠兴至南彭段道路改造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3225元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备注 | 本项目包括对南彭至界石,天明消防队至罐子溪隧道段,小沛滩桥至江巴桥段,忠兴至南彭段道路等四条道路进行改造。 | 90天 | 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2025年5月16日 | ****3566 | 胡详伟 | 一级建造师 | 赣151********32457 | 634678.3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