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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教复〔2025〕120 号
****幼儿园:
你园关于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及变更地址门牌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校变更审批服务指南》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机关提出申请”的有关规定,对你园提交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及变更地址门牌的材料予以审核。
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园换发《中****学校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名称:****幼儿园。许可证号:增教民144********1481号。地址由**市**区**街三联村凼塘变更为**市**区**大道517号。举办者:周素君。园长:李秀芬。幼儿园类型:****幼儿园。办学内容:学前教育。办学规模为9个班,招生对象为3至6岁学前儿童。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请你园在收到批复次日起五****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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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刘迟姣,联系电话:020-****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