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0MA5GHY5AXN | 建设单位法人:乔全宝 |
| 简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杏坛镇顺创路14号 |
| ****年产4000万pcs连接器厂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4-C38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杏坛镇顺创路14号 |
| 经度:113.21633 纬度: 22.742********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5 |
| 佛环03环审〔2024〕1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00MA5GHY5AXN001Z |
| 2025-03-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0MA5GHY5AX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00MA5GHY5AX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6MA55Y9RB2C | 竣工时间:2024-12-01 |
| 2024-12-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15 |
| 2025-05-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位于**市**区杏坛镇顺创路14号(东经113°12′58.788″,北纬22°44′32.482″),占地面积为16678.47m2,建设面积36892.24m2,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加工生产连接器,年产连接器4000万pcs,****办公室、生产车间等。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市**区杏坛镇顺创路14号(东经113°12′58.788″,北纬22°44′32.482″),占地面积为16678.47m2,建设面积36892.24m2,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加工生产连接器,年产连接器4000万pcs,****办公室、生产车间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精密加工部件半成品生产工艺:压铸-摘水口、检验-机加工-打磨-研磨-清洗-检验、入库-半成品。 2、连接器生产工艺:绞铜线-浸锡-挤出-冷却-缠绕、包纸-裁线-开皮-开芯-打端子-焊锡-烘料-注塑-喷砂、切割、弯管、滚圆-组装-激光打标-检验、擦拭-包装出货。 3、线缆试验样品生产工艺:搅拌-球磨-成型-固化-缩管-检验、入库-样品。 4、维修模具工艺:受损模具-机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1、精密加工部件半成品生产工艺:压铸-摘水口、检验-机加工-打磨-研磨-清洗-检验、入库-半成品。 2、连接器生产工艺:绞铜线-浸锡-挤出-冷却-缠绕、包纸-裁线-开皮-开芯-打端子-焊锡-烘料-注塑-喷砂、切割、弯管、滚圆-组装-激光打标-检验、擦拭-包装出货。 3、线缆试验样品生产工艺:搅拌-球磨-成型-固化-缩管-检验、入库-样品。 4、维修模具工艺:受损模具-机加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挤出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排放。生产用水主要为研磨、清洗用水,与挤出冷却水定期排水一同经“气浮沉淀+三级斜管沉淀+砂虑、碳虑、精滤”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排放,可作为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 2、废气:2、废气:挤出、注塑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引至29m高空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排气筒高度相对应的排放量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线缆实验样****实验室整室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引至37m高空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排气筒高度相对应的排放量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发电机废气收集后经(DA003)排气筒引至29m高空排放。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烟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囱(DA004)24m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项目焊锡过程和精密加工、打磨、打标及喷砂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和金属粉尘(颗粒物),检验过程使用盐酸会产生少量酸雾,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检验过程使用乙酸乙酯、正己烷时会产生有机废气、产品包装前擦拭过程使用工业酒精时会产生有机废气、超声波清洗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压铸机压铸(包括造型/浇注、成型)过程会产生压铸烟尘(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方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以减轻噪声对生产工人和附近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套管边角料、塑胶废料、废铝箔、废玻璃砂、压铸边角料及次品、熔化炉滤渣、金属沉渣、废模具)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物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含油废金属碎、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油、废防锈剂、废研磨石、废磁针、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检验废液、废过滤棉、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废物特性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且在暂存场所地面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别临时贮存于暂存场所。堆放危险废物的地方要有明显的标志,堆放点要防渗、防漏,应按要求进行贮存。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综合废水经“气浮沉淀+三级斜管沉淀+砂滤、碳滤、精滤+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排放,可作为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 2、废气:挤出、注塑、发电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放口编号:FQ-20040)排气筒引至29m高空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排气筒高度相对应的排放量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线缆实验样****实验室整室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2(排放口编号:FQ-20041)排气筒引至39m高空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排气筒高度相对应的排放量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烟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囱DA003(排放口编号:FQ-20042)引至24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项目焊锡过程和精密加工、打磨、打标及喷砂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和金属粉尘(颗粒物),检验过程使用盐酸会产生少量酸雾,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检验过程使用乙酸乙酯、正己烷时会产生有机废气、产品包装前擦拭过程使用工业酒精时会产生有机废气、超声波清洗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压铸机压铸(包括造型/浇注、成型)过程会产生压铸烟尘(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方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以减轻噪声对生产工人和附近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套管边角料、塑胶废料、废铝箔、废玻璃砂、压铸边角料及次品、熔化炉滤渣、金属沉渣、废模具)统一收集后外售******公司****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含油废金属碎、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油、废防锈剂、废研磨石、废磁针、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检验废液、废过滤棉、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内,定期交****集团****公司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废物特性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且在暂存场所地面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别临时贮存于暂存场所。堆放危险废物的地方要有明显的标志,堆放点要防渗、防漏,应按要求进行贮存。 |
| 鉴于备用发电机是消防应急要求配置使用,非日常停电使用,开启的频次极少,而且发电机尾气排放管直接连通废气烟井,无法有效分离,考虑发电机启用机会极少,出现排烟的情况只会在出现消防事故并因火灾导致外部供电无法启动消防喷淋系统的情况下,同时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已考虑设计余量,能满足同时排烟排气的处理能力,所以注塑、挤出及发电机尾气合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9米排气筒DA001(排放口编号:FQ-20040)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56 | 0.256 | 0 | 0 | 0.256 | 0.256 | / |
| 1 | 生活污水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 2 | 生产废水(研磨、清洗废水和挤出冷却水定期排水)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中的三级标准 | 经“气浮沉淀+三级斜管沉淀+砂虑、碳虑、精滤”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 3 | 冷却水 | / |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排放,可作为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1 | 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发电机尾气 | 臭气浓度限值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排气筒高度相对应的排放量;非甲烷总烃限值参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限值参考《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高出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5m以上,排放速率限值按50%执行)。 | 注塑、挤出及发电机尾气合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9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 2 | 线缆试验废气 | 臭气浓度限值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排气筒高度相对应的排放量;非甲烷总烃限值参考《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线缆实验室整室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引至39m高空排放。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 3 | 厨房油烟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 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烟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囱(DA003)24m排放。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 4 | 焊锡烟尘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经圆口伞形集气罩收集并通过移动式焊锡烟雾净化器(HEPA高效活性炭过滤芯)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 5 | 精密加工、打磨、打标及喷砂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 6 | 检验过程使用盐酸会产生少量酸雾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 7 | 检验过程使用乙酸乙酯、正己烷时会产生有机废气、产品包装前擦拭过程使用工业酒精时会产生有机废气、超声波清洗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 |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 8 | 压铸机压铸(包括造型/浇注、成型)过程会产生压铸烟尘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 A.1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1 | 机械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 | 厂方对各种生产设施要采取合理的安装,并适当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工人健康的影响。 | 符合监测及验收要求 |
| 1 |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套管边角料、塑胶废料、废铝箔、废玻璃砂、压铸边角料及次品、熔化炉滤渣、金属沉渣、废模具)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物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含油废金属碎、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油、废防锈剂、废研磨石、废磁针、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检验废液、废过滤棉、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套管边角料、塑胶废料、废铝箔、废玻璃砂、压铸边角料及次品、熔化炉滤渣、金属沉渣、废模具)统一收集后外售******公司****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含油废金属碎、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油、废防锈剂、废研磨石、废磁针、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检验废液、废过滤棉、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内,定期交****集团****公司进行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