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海聚鑫五金模具有限公司(重新报批)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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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202****5812
项目名称 ****(重新报批)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清溪**怡路127号3号楼1002室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重新报批后,****位于**省**市清溪**怡路127号3号楼1002室(中心坐标:北纬22°50'49.430"、东经114°8'29.630"),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60平方米,总投资为100万元,年生产模具五金配件70吨、五金模具7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保措施: 1、项目拟将油槽冷却、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至“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拟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 3、项目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4、项目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监理、监测、试生产(运行)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的污染防治及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2、项目建成后,****环境局提出环保验收申请,未经批准,不擅自投入生产(运行)。严格试生产(运行)期间环境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及时、妥善解决污染纠纷。 3、****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罚。
公示时间 2025-06-16
联系人 ****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 0769-****3786
通讯地址 **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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