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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241吨塑料卷材、103吨塑料板材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41吨塑料卷材、103吨塑料板材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省**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路18****中心地理坐标:22.703621°N,113.171007°E);项目租赁一栋5层建筑物的首层和第五层作为车间1,一栋5层建筑物的首层和第三层作为车间2,其占地面积为2777m2,建筑面积为4400m2,主要从事塑料卷材、塑料板材的生产销售。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41吨塑料卷材、103吨塑料板材建设项目(一期)阶段验收,验收规模为:拌料机7台、上料机6台、板材五层共挤出线1台、五层复合共挤出线3条、剪板机3台、破碎机2台、收卷机1台、冷却塔4台、空压机4台,以及其配套建设的相关环境保护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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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