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融媒体中心视频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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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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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中心视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中心视频**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包装制作等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项目的特殊性
****中心实有10名工作人员,保障全区70余个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均为文字或摄影记者,缺少专业的视频工作人员,受编制、职数所限,无法建立自己的视频拍摄队伍。根据新闻宣传向移动端转移,以及短视频化等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自2016年起,****电视台****公司)开始**。**以来,双方携手打造全媒体运营平台,共建视频型“中央厨房”,****中心视频素材库,从往年服务质量及收视反响等方面来看,能够满足**区的对内对外宣传要求。
(二)市场调研和分析
1.****电视台作为我市唯一市属电视媒体,****政府重要的新闻发布平台和对外宣传平台,受众主要为**地区的市民群众,覆盖人口近1000万人,并拥有网络和传统媒体多个平台,新闻传播范围能够有效覆盖全市,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宣传有效性。
2.********电视台****公司,****电视台所有频道提供节目制作和广告经营服务,****电视台官方授权。
3.****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和舆论走向,****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新闻制作水平较好、质量稳定。
4.****能够围绕**区需求,快速组建一支成熟运转、业务精湛的专业人员队伍,提供宣传片摄制、短视频生产、全媒体运营平台、视频“中央厨房”、****中心视频和图片素材库建设服务,可以按照要求在技术、人员配备、资质、综合实力、平台保障上做到高水平匹配。
(三)相关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天鹅路5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16日 至 2025年06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秦宇

联系地址:梅山路107号

联系电话:0551-****5563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市蜀****管理局督查科

联系地址:****检察院北楼二楼督查科

联系电话:0551-****707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7
2025-06-30
2025-06-30
2025-06-16
候选人公示
蜀山区融媒体中心视频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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