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5年**至**(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单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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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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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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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至**(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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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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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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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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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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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至**(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至**(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至**(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2.3招标范围:2025年**至**(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 2.4交货地点:**省**市**县**至**(豫陕省界)高速公路K75+303-K120+979段指定交货地点。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天内供货(具体以招标人发货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注:(1)以上价格为到场价,包含:原材料、出库价、运费、通行费、装卸费以及各种税费、保险费、检测费(含外委检测费用)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其他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供货详情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金额以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的标志标牌材料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附供货合同、供货清单(合同或发票内有供货清单的,无需另外提供)、结算****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发票真伪截图。标书代写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近三年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自成立年份算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标书代写 3.4产品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立柱、铝板、反光膜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出具的符合国家要求认证的检测报告或出厂质量证明书。标书代写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一家代理商投标。若制造商参与投标,则授权代理商参与的投标无效,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附制造商授权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0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com)”投标人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4.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须向**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标书代写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30(**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JY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9095/****280799。 6.4具体事宜详见“**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收费站南院 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0398--****819 采购代理:**** 地 址:**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中国人保大厦)16楼 1608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371-****2513 邮 箱:****@163.com 监督部门:****纪检 地 址:连霍****收费站南院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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