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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8000吨高性能包装材料及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 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cn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8000吨高性能包装材料及其制品项目 | **** | **市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A区 | **典图****公司 | 项目位于**市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A区。项目占地18000m2,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240万元。购置多层共挤吹膜机、无溶剂复合机、制袋成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功能性多层共挤薄膜5000吨、铝塑复合膜2000吨、包装袋1000吨的生产能力。 |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应采用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原辅材料。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吹膜、复合、熟化、热合等工序产生的VOCs。各产生废气的工序应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运营期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中 其他行业 Ⅱ时段限值要求。 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排污水,经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流域》(DB37 3416.3-2025)表2一般保护区域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物料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 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项目应对危废贮存间、化粪池等区域强化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核算与自查。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工作。 (七)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八)其他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的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物监测计划。排污口或监测点位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