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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县理想之城(一号院)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理想之城(一号院)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4日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158****5132
通讯地址:**县福应街道**休闲街77号102室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建设单位:**阳****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合胜****公司
监测单位:**阳****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