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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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NSY-202506ZJ-0099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省﹒**市﹒**县 |
| 资金来源 |
财**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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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412-430522-04-01-31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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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类型 |
住建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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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含门诊楼建筑、急诊楼建筑、应急楼、后勤保障用房、管理用房和院内生活用房等7项医院功能用房建设,****停车场,同时配套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附属设施工程及购置相关基本医疗设备与信息化设备。(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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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最高限价 |
操作 |
| 1 |
****01 |
****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
12,236 |
12,236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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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体顶端 含门诊楼建筑、急诊楼建筑、应急楼、后勤保障用房、管理用房和院内生活用房等7项医院功能用房建设,****停车场,同时配套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附属设施工程及购置相关基本医疗设备与信息化设备。(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窗体底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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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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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6-1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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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施工招标澄清答疑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澄清答疑如下: 澄清1、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和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均为: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3432 ㎡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问题1、招标文件正文中,未明确“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请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重点评审清单、重点评审材料是否不做评审限制若需要评审,请提供重点评审单价评审标准。 回复:本项目的重点评审清单价格和重点评审材料价格为最高限价内容,投标人可优惠下浮。 问题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设置的重点评审材料包含“棉纱”、“油麻”等辅材,是否有误,请明确。 回复:发布的重点评审材料包含“棉纱”、“油麻”等辅材内容按招标清单执行。 问题3、请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材料数量是否需要与招标数量保持一致,请明确。 回复:暂估内容以发布清单为准,不得修改与优惠。 问题4、请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材料数量是否需要与招标数量保持一致,请明确1#栋强电工程E.25: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序号60“配电箱APgf”暂估价都为0元/台明显低于市场价,请招标人核实修正暂估价。 2#栋强电工程E.25: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序号60“配电箱APgf”暂估价都为0元/台明显低于市场价,请招标人核实修正暂估价。 回复:不予调整。 问题5、本项目预算文件的项目名称是否以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为准,请明确。 回复: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标段名称为准。 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原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澄清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者,均以本次澄清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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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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