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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6-16
| 项目名称 | **县英买里镇2025年美丽宜居村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墩艾日克3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3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牙生江﹒吾普尔 |
| 联系人 | 李岩 | 联系电话 | 157****08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298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1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防渗改造渠道4条,配套渠系建筑物,长度3.32公里,设计流量1~0.2m3/s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由施工方将不可利用施工垃圾拉运至当地环保部****填埋场;施工工区设置生活垃圾箱,用于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拉****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加强管理,采取隔音减震措施,施工人员配备耳塞。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地表土堆放至一边,待施工完毕,将熟土推平,恢复到地表层,在施工结束后通过植被的恢复,土壤原有功能能将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 | ||
| 承诺:**** 牙生江﹒吾普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牙生江﹒吾普尔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