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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6-16
| 项目名称 | **县童子寺石窟崖体保护加固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民联镇翟寨子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15250 |
| 建设单位 | ********文物局) | 法定代表人 | 杨向荣 |
| 联系人 | 吕凌 | 联系电话 | 139****9959 |
| 项目投资(万元) | 883 | 环保投资(万元) | 2.6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0-25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危岩体加固、支顶加固、裂隙灌浆加固、冲沟排水、顶部排水、根部排水、整体专项防洪、鸟类驱散、环境整治、栈道;工程建设面积为315250平方米,其中病害面积为15024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集中收集运往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对强噪声设备,设置隔音棚,在夜间22点至次日7点不得施工。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对运输水泥等易飞扬无聊时,用篷布覆盖严密,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 ||
| 承诺:********文物局) 杨向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文物局), 杨向荣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