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项目 【**联合产权】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不超过40,000万元 挂牌时间:2025-06-16 至 2025-08-08
项目编号:****保证金: 按投资方拟投资金额比例收取30%企业性质: 国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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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项目基本情况
融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信息发布需求
遴选方案
补录披露信息
经办人联系方式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40,000万元
挂牌日期 2025-06-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08
资产概述
暂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增资项目
监测编号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不超过40,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0.0000-20.0000
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0.000000-7216.120000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0-5
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不超过5个,含5个(优先考虑产业型投资方)
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是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出资额(万元) 增资后出资比例(%)
****集团****公司 25256.430000 100.0000 25256.430000 不低于70
员工持股平台 --- --- --- 不超过10
投资者 --- --- --- 不超过20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 增资后,**山汉方注册资本由原来25,256.43万元增加至不超过36080.61万元,其****集团****公司持有**山汉方不低于70%股权,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不超过5个(优先考虑产业型投资方),合计持有**山汉方不超过20%股权,且单个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山汉方股权的5%;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山汉方不超过10%股权。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增资达成条件:信息披露期满,本次增资征集到至少一家合格意向投资者(合格意向投资者须符合本项目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并经增资企业股东及董事**意,则本次增资达成。 2.增资终结条件:本项目挂牌期满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的;投资者与增资企业未能就本项目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未取得增资企业董事会及股东同意的;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无法正常进行的;增资企业提出终结申请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的情形。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所得资金将用于:(1)产能的优化升级、设备的更新换代、技术或工艺的升级改造;(2)医药健康产业综合体项目的建设;(3)LBZ-18、CP-25 等一类创新药研发;(4)健康类产品及脂质原辅料的研发;(5)公司信息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特别事项详见**山汉方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战略投资者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战略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
(1)意向战略投资者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
(2)意向战略投资者接受本项目增资条件,成为最终战略投资者后,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与**山汉方签订《增资协议》等交易文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3)意向战略投资者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并同意接受**山汉方对其进行的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意向战略投资者若以不了解**山汉方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者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山汉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战略投资者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二、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基本情况 住所 **市****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 袁诚 成立日期 1998-09-24
注册资本(万元) 25,256.43(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4186087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药品零售;蛋品加工;保健食品制造;食品添加剂制造;固体饮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零售;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保健食品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特殊医药用途配方食品的制造;特殊医药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化工产品检测服务;药品研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屋租赁;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
股东个数 1 职工人数 313人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集团****公司 25,256.43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2,018.007392 万元 17,634.023088 万元 44,383.984304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0,569.18963 万元 9,445.481195 万元 8,384.838362 万元
备注 数据为合并口径财务数据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7,058.835067 万元 20,239.263884 万元 46,819.571183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8,552.114122 万元 15,562.703199 万元 13,629.077733 万元
备注 数据为合并口径财务数据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221.018507 万元 18,491.810031 万元 41,729.208476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3,275.032984 万元 12,085.741357 万元 10,686.695281 万元
备注 数据来源:2023年审计报告中调整后的期初合并口径财务数据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公司[914********247350J]
批准单位名称 ****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融资企业内部决策情况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基础条件
1. 意向战略投资者须为依法****公司制企业法人或在中****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证明材料:如为公司制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如为私募基金,需提供中****协会备案的相关证明)
2. 意向战略投资者的实缴注册资本或实缴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低于其意向投资金额。(证明材料:须提供实缴出资的相关证明)
3.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证明材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平台(https://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4. 意向战略投资者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
(1)意向战略投资者须承诺所认购的**山汉方全部股权均为真实持有,意向战略投资者不存在代持、委托、信托等影响股权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如前述确认事项与事实不符,意向战略投资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意向战略投资者承诺不将所持**山汉方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3 年内未经**山汉方及其控股股东同意不转让所持有的**山汉方股权。
(3)本次增资不接受同业竞争者参与,如**山汉方认定意向战略投资者或意向战略投资者关联方涉及同业竞争者关系,则无论该意向战略投资者是否入围最终投资人名单,以及是否签订相关增资协议,**山汉方皆可认定该意向战略投资者违反约定,撤销其相应资格。
(4)意向战略投资者应符合国家法律、规章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备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础条件的前提下,意向战略投资者或其关联方须至少满足下述三项条件中的一种,具体条件如下:
1.产业**:与**山汉方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能够为**山汉方提供上下游重要产业**。(证明材料:重要产业**须提供业务合同复印件(可遮盖部分敏感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业务协同:****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存在重要的业务**关系。(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协议复印件(可遮盖部分敏感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投资经验:具有国企投****药行业投资经验。(证明材料:以相关工商确权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三、意向战略投资者关联方的认定:
1.意****公司制企业法人,关联方指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公司、****公司。
2.意向战略投资者如为私募基金,关联方指其基金管理人或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基金投资的企业。
四、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五、**山汉方有权对意向战略投资者是否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
投资须知:
1.意向投资者可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增资文件和对**山汉方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者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意向投资者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增资认购申请手续(含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流程),办理增资认购申请手续的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投资者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3.意向投资者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3.1意向投资者若违反增资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投资者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3.3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
账号:811********01441799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4.产权交易机构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者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者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山汉方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者。
5.合格意向投资者在被确定为战略投资者后,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与**山汉方签订增资协议,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6.意向投资者须在被确认为战略投资者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缴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战略投资者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产权交易机构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
账 号:394********688****010003
开 户 行:****营业部
(2)战略投资者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 意向投资者一旦提交增资认购申请,即为表明其接受增资企业已拟定的增资协议等文本,成为战略投资者后无条件与**山汉方签署包括前述增资协议在内的文件。
8.本公告所称意向投资者是指有意向认购本次增资标的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投资者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资格预审和增资企业资格审查,符合投资者条件和增资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投资者。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者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并同意接受增资企业对其进行的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意向投资者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者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者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10.**山汉方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增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增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增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增资企业享有和承担;增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的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增资企业享有和承担。
12.产权交易机构在《增资协议》生效且交易各方足额支付服务费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13.增资价格要求:视增资情况而定(最终价格不低于经国家出资企业备案的**山汉方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的价格)。
14.其他要求:
(1)确定后的战略投资者须于签订《增资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清投资价款。
(2)本次增资不涉及退休职工福利待遇,不涉及在职职工人员安置问题。
(3)**山汉方的原股****集团****公司对战略投资者锁定期满后拟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4)**山汉方不承诺每年业绩、利润分配或其他相关股东收益。
(5)**山汉方不给予战略投资者董事席位。
(6)单个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山汉方股权的5%。
15.投资者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投资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其他披露事项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比例 按投资方拟投资金额比例收取 30 %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达帐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 账号:811********01441799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投资者未被确认为投资者的,产权交易机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投资者被确定为投资者的,保证金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处置。 3.被确认为投资者的意向投资者如不按约定签订成交文件及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其应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增资企业所有。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4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 信息发布终结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但未达到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新增注册资本)或拟征集投资者数量等要求的),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且达到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新增注册资本)或拟征集投资者数量等要求的),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按照公告要求组织遴选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1.符合上述投资者资格条件所列的基础条件及必备条件,且已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合格投资者。若产生的合格意向投资者数量为1名及以上,****小组与合格意向投资者进行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
(1)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行业的地位及布局、国资企业混改实践经验等。
(2)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程度较低的优先。
(3)意向投资方与**山汉方在未来战略发展中具有业务协同性和互补性,能够在**山汉方主营业务中与**山汉方形成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的优先。
(4)意向投资方具备**整合能力,具有医药上下游行业等行业领域投融资经验,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和管理经验的优先。
(5)意向投资方对**山汉方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的认同度,能够与**山汉方及其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的优先。
六、补录披露信息
无
七、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gzccex.com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cn/;https://www.****.com/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0873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所有限公****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8楼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