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第六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电力设施施工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杨科
联系电话: 151****3214
截止时间:
**兵建****公司承建的第六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电力设施施工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劳务进行招标,择优选定劳务班组队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劳务班组队伍均可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第六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电力设施施工项目位置位于第六师101团、102团、****农场、****科技园,西至105团总干渠,桩号为K12+450K62+900,全长51.95km(输水干管长度为50.45km,八一水库输水支管长度为0.42km,****水库输水支管长度为1.08km),配套电力设施建设,现计划进行****架空线路劳务招标,施工内容详见劳务施工限价清单清单。
二、招标范围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限价含税单价(元) | 限价含税总价(元) |
| 1 | 10kv架空线缆劳务 |
| 米 | 21641 | 28 | 605948.00 |
| 含税合计限价(元):605948.00 | ||||||
| 税率:3%及 税金(元) | ||||||
| 投标报价不含税合计: 元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 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4)招标方认为本次投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有权进行多轮次谈判。
1 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招标人。
2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形式支付。
3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4 未在****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返还(无息)。
6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补齐。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7.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3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竞争、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投标中ip地址重复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兵建****公司
账 号:991********0006
开户银行:****分行****开发区**湖 路自贸区支行
行 号:308****29180
地 址、电 话:**省**市****镇王庄村19号
备注:第六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电力设施施工项目新湖架空线路劳务(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至少提前1日将汇款截图发送联系人,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项目联系人:张骞178****6452
标书费用200元及投标保证金6100元,由财务人员确认,联系方式:席艺纯,电话151****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