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东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河南-安阳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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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河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东南地块位于**市井岗东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井岗东路,西至东工路,****医院制剂室,北至海河大道。该宗地面积63.75亩,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城市用地,第三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6514°,北纬:36.06436°。现状北侧隔路为**市华强****公司****幼儿园;西侧隔路为国****支队,南侧为****公司****医院制剂室,****服务站及**升晖机****公司。

**市海河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东南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兴玻****公司,****小学用地及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开发区管理****规划局于2025年1月份委托****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项目工作组,多次组织人员到达工程现场,收集了本地块相关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提出地块环境调查的结论,编制了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工作分别进行了第一阶段污染物识别和第二阶段采样测试分析等工作。第一阶段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内原**萨普拉斯****公司、**中兴玻****公司存在对目标地块污染的可能,特征污染物有:苯乙烯、甲苯。调查地块周****门市等对目标地块影响甚微,部分生产企业可能对目标地块产生影响,因此,本次调查在第一阶段基础上,进行了初步采样分析,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采样测试分析阶段。在结合地块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判断的方法在场地内布设了10个土壤采样点,其中2个为水土复合点位,共采集41组土壤样品,3组地下水样品。土壤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45项、pH值),共计46项。地下水检测因此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35项(除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二氯甲烷、二甲苯、苯乙烯,共计37项。

通过对土壤样品的检测分析,调查地块内土壤整体偏碱性;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H检测结果基本在同一水平,说明地块内原**萨普拉斯****公司、****兴玻****公司以及地块周边企业对该地块土壤影响较小。

地块内W1、W2、W3点位中高锰酸盐指数均出现超过III类水质,不超过IV类水质的情况,超标因子含量相近,且不属于相关特征污染物,因此确定地下水超III类水质限值为区域所在地下水单元整体水质超标所致,非地块上生产生活活动造成的水质超标。本地块内地下水除高锰酸盐指数外其他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本次调查认为:**市海河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东南地块地块的环****小学用地及居住用地的规划需求,判断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采样分析,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满足后续开发利用的需求。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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