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碳鑫科技乙醇车间2台换热器采购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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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鑫科技乙醇车间2台换热器采购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1 次

各投标人:

现就“**碳鑫科技乙醇车间2台换热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招标变更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1份换热器的供货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修改为“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1份换热器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内容:“项目无预付款。货物到达现场,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20%款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6个月滚动付款至90%款项;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修改为“项目无预付款。货物到达现场,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个月滚动付款至90%款项;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7日下午14: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总部)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5918

招标方:****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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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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