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采购包1: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7候选人):**二商****公司,更正为:******公司。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7候选人):23.84%,更正为:23.70%
采购包1:
名称:****, 报价金额 上浮:24.09% ; 地址:**市******社区良白路149号一、二楼。
名称:****, 报价金额 上浮:23.68% ; 地址:**省**市**区水师营街道西沟村。
名称:****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21.97% ; 地址:**省**市**区青三街一号。
名称:****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23.20% ; 地址:**省**市**区**西路175-42号(经营场所:**市**区凌西街道164号)。
名称:永辉彩食****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15.56% ; 地址:**市******工业园台屿路99号。
名称:**亿****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23.50% ; 地址:**市****办事处王秀村。
名称:******公司, 报价金额 上浮:23.70% ; 地址:**省**市**区白土镇**大道200号。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多家供应商实地考察不合格,因系统原因,预中标供应商、中标区域及实地考察合格的供应商排序,以本项补充事宜为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原则,确定各区域中标情况。
第1名:****,报价金额上浮24.09%,中标第1部分,主要服务地点为**等地;
第2名:****,报价金额上浮23.68%,中标第2部分,主要服务地点为**、**等地;
第3名:****公司,报价金额上浮21.97%,中标第3部分,主要服务地点为**等地;
第4名:****公司,报价金额上浮23.20%,中标第4部分,主要服务地点为**、**、**、**等地;
第5名:永辉彩食****公司,报价金额上浮15.56%,中标第5部分,主要服务地点为**、**等地;
第6名:**亿****公司,报价金额上浮23.50%,中标第6部分,主要服务地点为**、**等地;
第7名:******公司,报价金额上浮23.70%,中标第7部分,主要服务地点为**等地;
第8名: ******公司
第9名: 深****公司
第10名: ****商贸有限公司
第11名: **市林源春****公司
未中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助理;电话:130****9615
中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国助理;电话:180****7706
联系人:魏助理
办公电话:024-****2577
移动电话:186****2667工作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时到11时30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
传真:024-****2175、024-****2577
地址:**省**市**区重工北街57号
联系人:王助理、马助理(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您。短信内容不得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的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短信)
联系电话:189****4980,189****4990 (电话未接听的,请发短信,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您。短信内容不得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的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短信。质疑以电子邮件、邮寄、现场送达等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以上内容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163.com)
联系人:监督组
联系电话:024-****6577
2025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