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5年度)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5年度)已由**水发【2024】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6.03%、地方自筹资金13.97%,项目法人代表为裴利计,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维吾尔自治区﹒**﹒**市
2.项目规模:(1)生态护岸工程(K82+780~K83+736);(2)喀拉也村节点;该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Ⅰ)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A654****91700 ****001001 |
**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5年度)施工(第五标段) |
140 |
(1)生态护岸工程(K82+780~K83+736)(2)喀拉也村节点。本标段施工图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 A654****91700 ****001002 |
**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5年度)监理(第二标段) |
140 |
五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5.投标其他条件:施工(第五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监理(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2.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7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http://ggzy.****.cn/)、****水利厅网(http://slt.****.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联系人:胡晶 电话:151****8686)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西路665号
联系人:胡晶 联系电话:151****86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伊犁州**市经济**区313线以西、**西路以北**天街A-E#商业楼C406室
联系人:杨淑兰 联系电话:166****1716
监督单位:****水利局
监督电话:099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