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度检测机构资格预审公告
****公司检测机构资格预审及资质能力评价工作安排,****公司2025年度检测机构资格预审及资质能力评价工作。根据后续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以及送样检测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可作为参与到货抽检投标的资格条件和送样检测检测机构范围的选取依据,请各检测机构高度重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年度工作安排
1.品类安排
2025年度计划开展两轮检测机构资格预审工作,共7个品类,较2024年取消110kV及220kV备自投屏检测1个品类,详见附件1、附件2。
2.时间安排
2025年度计划开展的两轮资格预审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 轮次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结束时间 |
| 第一轮 |
2025年6月16日 |
2025年7月30日 |
| 第二轮 |
2025年10月13日 |
2025年12月30日 |
实际时间安排请以各轮次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为准。
3.合格结果有效期
| 序号 |
轮次 |
合格结果有效期 |
| 1 |
第一轮 |
2025年度第一轮资格预审结果发布至2026年度第一轮资格预审结果发布,原2024年度相应品类的检测机构资格预审、评价结果相应失效。 |
| 2 |
第二轮 |
2025年度第二轮资格预审结果发布至2026年度第一轮资格预审结果发布。 |
(二)第一轮资格预审具体时间安排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 1 |
资格预审公告 |
2025年6月16日-6月21日 |
| 2 |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 |
2025年6月16日-6月21日 |
| 3 |
澄清答复 |
2025年6月23日-6月30日 |
| 4 |
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2025年6月16日-7月11日17:00 (逾期提交不纳入本轮评审)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
(一)资格预审对象
****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并已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检测机构(含2024年资格预审合格检测机构),均可自愿参加。2025年合格检测机构可更新佐证资料后,自愿参加本年度后续轮次资质能力评价。
(二)资格条件
1.****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完成注册的检测机构。
2.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回收商和其他中介代理机构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三、资格预审标准
****公司对检测机构资格预审及资质能力评价标准做了修订,详见附件3。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
1.资格预审承诺函(已固化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2.****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对应资格预审标准的佐证材料。
五、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公司资格预审的检测机构,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办理检测机构数字证书,注册流程详见供应链****中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供应商操作部分操作指引。自评操作指引详见《****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资格预审部分)》(附件4)。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须严格遵照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系统的要求,对应资格预审、资质能力评价指标逐项上传文件。
2.须同时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开展资质能力评价,按资质能力评价标准提交自评结果。
3.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佐证材料及自评结果,逾期提交的不纳入该轮资格预审范围。标书代写
4.参加历年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因年份变化原因,部分佐证材料已不满足当前时限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对提交的佐证资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所提交的佐证材料无冗余信息、填写的数据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如上传的佐证资料存在冗余信息、填报数据不准确等均属于未按标准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情形。
5.特别提示:
(1)请资格预审申请人全面核对佐证材料信息、相关字段数据信息,在完善佐证材料资料、填报最新的数据后开展自评并提交。因提交的佐证材料不完整导致的评审过程被判定为不满足标准要求等一切后果,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2)建议资格预审申请人完成自评后应尽早提交(注:提交后如有佐证材料补充,可撤回自评,修改后再次提交),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提交异常,无法参与该轮资格预审。标书代写
6.资格预审申请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需按照公告澄清提问时间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资格预审澄清答疑模块提出,逾期提交的澄清问题将不予答复。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委员会按照各品类评审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七、不符合项反馈
1.评审结束后,****公司将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不符合项反馈公告,不符合情况及原因通过系统点对点向相应申请人反馈。
2.如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符合结果有异议,应在不符合项反馈公告要求时间内,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模块提出,****公司将统一答复。
3.供应商提交反馈说明的应同时提供佐证材料,在资格预审自评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资质、试验报告、设备发票及其他佐证材料,不予采纳。标书代写
八、结果发布
****公司将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结果公告,并向申请人反馈评审结果。
九、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网址
本公告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进行发布。
2.咨询联系方式
澄清答疑阶段后,资格预审申请人对系统操作、标准内容、数据及佐证材料问题等存疑的,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业务咨询。
地址:**市**区**路188号二****服务大厅
业务流程咨询:****100100
3.监督与投诉
检测机构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公司****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159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csg.cn
4.附件
附件1:检测机构资格预审品类与检测物资名称对应关系表
附件2:****公司2025年度检测机构资格预审及资质能力评价工作计划
附件3:****公司检测机构资格预审及资质能力评价标准(2025年版)
附件4:****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资格预审部分)
****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