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5-06-16 18:3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128 0512-****9110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仓库、办公楼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 | **市千灯镇秦峰北路5号 | **** | ******公司 | 在公司现有厂区**市千灯镇秦峰北路5号内,拆除现有办公楼、泵房、配电房、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7#仓库(甲类,含装卸货平台、雨棚)、办公楼(含消防泵房)、叉车充电区、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池、非机动车停车位等。**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1858m2,总建筑面积2665m2。项目建成后7#甲类仓库一次最大储量约为900吨,主要存储物料包括油漆、稀释剂、固化剂。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市千灯****公司,执行**市千灯****公司接管标准。 2.化学品储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库房通风系统(自然通风+风机通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2 | 花桥**路(沿沪大道-夏前泾河)北侧拓宽工程 | 花桥**路(沿沪大道-夏前泾河) |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 | 主要改造道路全长约496米,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向北拼宽7.5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同时建设桥梁、排水、交通、路灯等配套附属工程。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尘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根据项目沿线敏感点规模及受影响情况,落实相应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
| 3 | ******公司彩盒、说明书加工项目 | **市陆家镇华成南路16号 | ******公司 | ******公司 | ****公司发展需要,2024年8月申报建设“******公司彩盒、说明书加工项目”,该项目已于2024年8****审批局审批的备案文件,建设内容为利用自有已建成厂房进行产品扩建,新增曼罗兰高速胶印机、全自动丝网机等设备共计90台,扩建后预计新增年加工彩盒(化妆品包装盒)3000万平方米/a、说明书(化妆品产品介绍等)2000万本/a。备案文号:昆行审备〔2024〕377号。 |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洗版、洗糊盒、浸润版材废水及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2号厂房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FQ-L-00701)排放,4号厂房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米高排气筒(FQ-L-00702)排放。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