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第2座25楼C室房产 | ||
| 1167万元(港元) | ||
| 中国**区**岛** | ||
|
联系人:黄新然 联系电话: 135****7701
联系人:陈文辉 联系电话: 136****2860
|
||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中心第2座25楼C室 | ||
| / | 目前用途住宅 | |
| 租赁中 | 建筑面积(㎡)78.02 | |
| / | 已用年限/ | |
| 否 |
| 是 |
| 否 |
|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估值报告等留存在****的备查资料。 |
二、转让方简况
| **** | ||
| 国有控股企业 | ||
| ****国资委监管 | ||
| 中国****公司 | ||
| 其他 | ||
| 中国****公司 | ||
| 2025-04-14 | ||
| 批复 | ||
| 关于同意****处置房产的批复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次性付款 |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账户或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319万人民币或350万港币。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可以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估值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估值报告仅供参考,《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6)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8)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7.****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8.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房产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价款结算手续。 9.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联交所的通知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交易文件,并按照《资产交易合同》及**交易文件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及履行相应义务。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标的成交价按港币计价。 10. 受让方与转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署一份关于买卖该标的资产的、适用**法律的正式买卖合同。 11.标的资产位于**,其产权过户手续均按当地交易习惯执行。 12.受让方须在签署正式买卖合同之日起80日内(或经转让方同意,可调整相关时间)签署转让契(Assignment),并交予转让方聘请的**律师行,转让方在收到该转让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妥为签署的转让契和标的资产的钥匙交给受让方聘请的**律师行,视为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 13.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房产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各自负责自己一方的律师费,以及****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契税等)。 14.受让方须按****通知要求向****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5.标的办理完成交付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标的办理完成交付后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 16.标的资产带租转让,租赁期到2025年11月30日为止,受让方应按规定承继租约。交易双方同意,标的办理完成交付之前的租金收益归转让方享有,标的办理完成交付之后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享有。 17.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及本转让公告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贷款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及**交易文件,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
||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内(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52-****5150 | ||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
| 否 | ||
| 是 | ||
| 319万人民币或350万港币 |
||
| 经资格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1:30前交纳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
||
四、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本次信息发布终结 |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www.****.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 -- |
五、特别提示
|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