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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近期,我办收到部分企业关于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资质审核相关的申投诉。经二十六省联盟****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研讨,现将更正结果通知如下。
一、****医保局《关于取消盐酸溴己新注射液中选企业中选资格并将相关投标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以及《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XJYPDL2025 - 1)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公司因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纳入 “违规企业名单”。现按照《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中“三、申报资格”: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当前《**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且未被列入当前“违规名单”,取消其申报资格。标书代写
二、****公司生产的聚甲酚磺醛溶液(36%(g/g)10ml/瓶×1瓶/盒)在产品资质初次审核时为通过。在公示期间,企业发起更新药品批件的主动澄清。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材料,澄清结果为不通过,但不影响该产品资质的初次的审核结果。进企业申诉,保留该产品资质初审结果。
钉钉群号:122****04974(企业咨询)附件:1.企业资质申报信息及审核情况(更正后)
2.产品申报信息及审核情况(更正后)
二十六省联盟****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