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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大洲镇东畔村典型村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大洲镇东畔村典型村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大洲镇东畔村典型村环境整治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1225-04-01-339220)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 上、下**村环境整治工程,**垃圾收集点6个,舞台改造1个,村标一个,更换树脂瓦屋面1501平方米,建设四小园987米;
2. 东畔村委至福洞冲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四小园104米,**垃圾收集点2个等;
3. 东岸村环境整治工程,翻新球场510平方米,球场围网64米,购置健身器材8套,成品篮球架2个。
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3.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8.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96万元,预备费用4.58万元(见附件)。项目建设资金在2024年提前批专项债券资金中安排170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大洲镇东畔村典型村环境整治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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