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创中心食堂运营单位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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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食堂运营单位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中心食堂运营单位招标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中心食堂运营单位招标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市经开区

联系人及电话

潘工 0553-****82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市****酒店西南方向写字楼A座910室

联系人及电话

洪政 189****607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地址

**省**市**区****广场2#办公楼309室

投标报价

120000.00元/年

服务期

三年(1+1+1模式),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予以终止。

业绩

****服务中心酒店(食堂二楼)对外承包经营合同 2023.****.1-2024.9.30

****教育中心****中心食堂托管合同 2023.6.26-2024.6.25

芜****管理所承包合同2023.8.1-2024.7.31

****中学****超市经营合同书2023.7.16-2024.7.15

****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权合同2021.9.1-2022.8.31、2022.9.1-2023.3.2

******基地经营权合同2023.3.29-2024.3.28、2024.3.29-2025.3.28

****机关食堂项目承包合同2022.6.1-2023.5.31、2023.6.1-2024.5.31、2024.6.1-2025.5.31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地址

******开发区**路以北,玉屏路以东**路标准厂房综合服务楼

投标报价

209880.00元/年

服务期

三年(1+1+1模式),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予以终止。

业绩

****学院新校区食堂委托运营项目采购合同2020.8.1-2021.7.31、2021.8.1-2022.7.31、2022.8.1-2023.7.31

****公司食堂外包采购合同2020.****.25-2021.****.24、2021.****.25-2023.****.24、2023.****.25-2024.****.24

**江淮****公司员工餐**协议2022.4.20-2025.4.20

****中心食堂委托运营项目合同2022.6.22-2024.6.30

****环境局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合同2024.4.1-2025.3.31

****分局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合同2023.8.23-2024.8.22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地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官陡街道南翔****商贸城一期B地块02#楼立体商业街F区5-6层063号

投标报价

81800.00元/年

服务期

三年(1+1+1模式),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予以终止。

业绩

****医院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项目合同2021.4.10-2024.4.9

****公司食堂运营服务合同2021.7.1-2024.6.30

**市****幼儿园食堂承包协议书2021.8.31-2024.8.30

****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合同2022.2.5-2025.2.4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书

2022.7.1-2024.6.30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597。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17
候选人公示
芜湖高创中心食堂运营单位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前信息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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