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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G212**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次等4个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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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
附件:1.(公示)G212**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pdf
2.(公示)S208**市火石互通至三合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pdf
3.(公示)G653洋溪口至**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pdf
4.(公示)G212**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第2合同段)三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pdf
5.(25-26)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表(G212**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pdf
6.(25-25)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表(S208**市火石互通至三合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pdf
7.(25-23)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表(G653洋溪口至**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pdf
8.(25-20)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表(G212**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第2合同段)三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