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电子警察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一、合同编号:XSXN[2025]028

二、合同名称:****电子警察信息****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电子警察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

地 址:**县酿溪**南路

联系方式:187****3116

供应商:****

地 址:**省**市新****开发办综合楼1栋2单元402号

联系方式:189****39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名称:电子警察信息系统服务

2.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

3.服务标准及要求:

3.1服务标准:供应商应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故障报修后, 4 小时内响应,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重大故障,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一般故障在 2 个工作日内修复。 3.2质量要求:电子警察摄像机、补光灯、红绿灯信号检测器等主要设备应采用高品质材料制造,具备良好的稳定性与耐用性,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低于 8760 小时,以减少设备故障维修频次,保障长期稳定运行。设备需通过相关质量认证,如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确保生产过程质量可控。

3.3安全要求:设备应具备完善的电气安全防护措施,如漏电保护、过压过流保护等,符合 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安全事故。系统需具备数据安全防护机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数据进行加密存储与传输,防止数据泄露、篡改,确保公民隐私安全与执法数据的权威性。

3.4物理特性要求:设备外壳应具备良好的防护性能,,防尘防水,适应户外恶劣环境。摄像机及补光灯应具备一定的抗风、抗震能力,能在当地常见气候条件下正常工作。设备尺寸、形状应设计合理,便于安装与维护,且不影响路口原有交通设施布局与美观。

合同金额:壹佰捌拾柒万伍仟元整(¥****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通过验收。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6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6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附件:采购合同扫描件

附件下载: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17
合同公告
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